教发中心通〔2021〕10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普院发〔2019〕47号)的相关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2020年考核合格的“教学导师”(名单详见普院发〔2021〕33号),每指导合格一名青年教师,可一次性报销指导工作经费2000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7月15日17:00前。
二、报销范围
培训费、图书资料、办公耗材(移动硬盘、U盘、笔墨等)、教学视频制作费、实验用品等,据实报销。
三、报销审批部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批报销,经费代码:001228。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