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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普洱学院2021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1-10-08点击数:

教发中心通〔2021〕15号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普院发[2019]47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实施2021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进行分期分批培养青年教师,2021年培养对象为50人。教学导师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承担本学年教学任务,每位教学导师指导人数不超过2人,被指导的青年教师为近三年新入职且承担本学年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根据《普洱学院关于公布2020——2021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考核结果的通知》(普院发[2021]33号),指导期延长一年的教学导师原则上不安排新的指导工作。

三、各二级学院根据《普洱学院2021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附件1),按照教学导师所从事专业与被培养人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双向选择。

四、各二级学院根据双向选择结果,填报《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选配名单汇总表》(附件2)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复核后公布选配名单。

五、各二级学院根据公布的《普洱学院2021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选配名单》,统一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领取《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教学导师考核手册》、《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青年教师考核手册》,组织教学导师和培养对象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指导计划,认真落实,并如实填写两份《考核手册》。

六、工作要求: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学校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相关工作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指导计划。

七、材料报送要求:2021年10月15日17:00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jfzxwj@126.com;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固本楼A2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301119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8日

 

 

附件:

1.普洱学院2021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2.普洱学院2021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选配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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