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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普洱学院“教学新秀”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5-09点击数:


教发中心通〔2022〕13号


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成绩突出的青年教师,依据《普洱学院“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办法》(普院发[2022]47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2“教学新秀”的评选工作。

评选工作按照教师申请、二级学院评议推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复核、学校专家组评审、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普洱学院“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办法》(普院发[2022]47号)的规定,积极开展宣传、申报、推荐工作,并于202251617:00前报送《普洱学院“教学新秀”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固本楼A20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fzxwj@126.com



附件:

1. 普洱学院“教学新秀”评选表彰办法

2. 普洱学院“教学新秀”申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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