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中心通〔2023〕11号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普院发[2023]32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实施2023年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的通知》(教发中心通[2023]9号)的要求,经二级学院申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共选配出52位教学导师和63位接受培养的青年教师(包括延长指导期及变更导师13对青年教师和教学导师),现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1”)
请各二级学院根据公布的名单,组织教学导师和培养对象针对实际情况确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指导计划,认真开展培养工作。培养时间为2023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请导师和青年教师按照“培养要求”认真、及时填写各自的《工作手册》(附件2、附件3)。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8日前填写“附件4”中《普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jfzxwj@126.com;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固本楼A320办公室。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