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中心通〔2023〕13号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23 年暑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 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2023暑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教师参加 2023 年暑假研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包括通识内容与分学段内容。
(一)通识内容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 师德学习教育;
3. 数字素养提升;
4. 科学素养提升;
5. 综合育人能力提升。
(二)分学段内容
聚焦培养高校创新性教师队伍提供专题资源,服务高校教师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二、参加人员
全校所有在岗教师。
三、研修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8月31日。
四、学习方式
教育部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设立“暑假教师研修”专题 (以下简称研修),报名、学习方式与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研修可认定10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修任务后,可生成电子学习证书,所获学时将计入教师培训学时。
教师2023年6月—7月参加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所获的学时自动计入“暑假教师研修”学时。
操作手册可以登录研修专题页面进行下载,客服电话可在研修专题页面中查询。
五、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动员和统筹工作,并于2023年9月8日前将部门、二级学院的研修情况及电子学习证书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jfzxwj@126.com)。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