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文件
教发中心通〔2020〕21号
关于前两批“双师型”教师年度履职考核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双师型”教师的管理,根据《普洱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普院发[2018]7号)的规定,学校将对履职满一年的前两批“双师型”教师进行年度履职考核。
现将履职考核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根据《普洱学院关于认定普洱学院2018年首批“双师型”教师的决定》(普院发[2018]48号)和《普洱学院关于认定普洱学院2018年第二批“双师型”教师的决定》(普院发[2019]31号)规定,首批“双师型”教师履职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6日,第二批“双师型”教师履职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至2020年8月27日。
2.请前两批“双师型”教师根据《普洱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要求,认真填写《普洱学院“双师型”教师履职考核登记表》(见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二级学院。
3.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履职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4.各二级学院填写考核意见,加盖公章后于11月22日下午四点前将《普洱学院“双师型”教师履职考核登记表》及佐证材料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普洱学院“双师型”教师履职考核表
(2019-2020年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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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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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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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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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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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认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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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参加专业实践活动情况 |
主持(或参与)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或工程应用项目、开发研究项目)研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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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企业、行业从事技术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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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性课程开发或教学改革或论文发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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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主要参与)实验实训室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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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或实验课程授课情况 |
学期 |
课程名称 |
班级 |
课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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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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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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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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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学院考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填写说明:
1.根据《普洱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的“双师型”教师职责要求填写。 |
2.需在表格后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3.此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二级学院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存留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