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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19年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11-18点击数:

教发中心通〔2019〕13

 

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普院发[2019]47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实施2019年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善教学导师和培养对象基本信息

二级学院组织填写《普洱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基本信息表》(附件1)、《普洱学院教学导师制青年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2含专兼职教师),并于11月25日下午4点前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导师选配工作

1.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附件1、附件2后,复核教学导师的聘任条件,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认定,公示后建立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库。

2.为保证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工作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进行分期分批培养青年教师,2019年培养对象为50人。其中新入职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青年教师20人;调入我校高校教学经历、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10人;中职及以下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20人。

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公布《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基本信息汇总表》和《教学导师制青年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学导师所从事专业与被培养人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双向选择,根据双向选择结果,填报《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选配名单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双向选择不成功者由学校统一安排,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并公布《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选配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三、制定指导计划

各二级学院根据公布的《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选配名单汇总表》(附件3),组织教学导师和培养对象针对实际情况,确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指导计划,认真填写《普洱学院青年教师教学导师指导计划表》(附件4),二级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青年教师的培养是学校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导师制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指导计划。

2.材料报送:按照时间要求,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邮箱:jfzxwj@126.com;将四个附件的纸质版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四个附件请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部门网站下载)。

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

陶涛,李昱瑛  电话:0879-301119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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