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中心通〔2024〕7号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产教融合办公室、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推进《普洱学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和《普洱学院教师教学能力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普院发〔2023〕79号)实施,完善学校“三全育人”机制,鼓励教师到行业企业或事业单位实践锻炼,造就一支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省内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普洱学院教师校外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现向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产教融合办公室、各二级学院征求意见。
请汇总本部门/学院的意见并填写《征求意见回执单》,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7:00前反馈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纸质版交至固本楼B3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eujsjxfzzx@peu.edu.cn)。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