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洱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普院发〔2018〕7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资格审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2019年7月18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共有符春焕等30名教师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19年7月18日至7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或来访反映。 监督电话: 0879-3027115、0879-3027116 (普洱学院监察审计处) 0879-3011197(普洱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附件:普洱学院2018年第二批“双师型”教师审批汇总表 普洱学院 2019年7月18日 |